5.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公告,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填寫的內容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6.開考比例:報考同一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低于3∶1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7.注意事項:資格初審通過后,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信息。
八、筆試
1.筆試暫定11月1日(初定)在瀏陽城區(qū)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參加筆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
2.高中(含中職)教師崗位、A類崗位、B類崗位和幼兒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法規(guī)、教育理論占20%,對應學科教學知識占30%,對應學科專業(yè)知識占50%,滿分為100分。C類初中小學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法規(guī)、教育理論占20%,對應學科教學知識占50%,對應學科專業(yè)知識占30%,滿分為100分。
3.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當招聘計劃數(shù)與筆試實際參考人數(shù)低于1:3時,該崗位筆試的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為60分,該崗位筆試成績低于60分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4.筆試成績將在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布并通過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三日內遞交書面申請到指定地點查分(須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的復印件)。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叢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6.考生筆試前需現(xiàn)場接受健康評估和“健康碼”查驗。對來自低風險地區(qū)和“健康碼”為綠碼且無發(fā)熱、咳嗽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參加考試。同時考生請自備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考試時需全程佩戴。
7.筆試由瀏陽市教育局和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九、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在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布并通過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在報名網(wǎng)站打印本人的《瀏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如下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親筆簽名的《報名登記表》;
(2)有效身份證件;
(3)畢業(yè)證(第一學歷為非全日制本科的還須提供原始大專學歷證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須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fā)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參加資格復審;
(4)普通話證;
(5)教師資格證(已取得證件的人員必須提供相應原件;因疫情影響,符合條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可不提供,但須提供對應的考試合格證明);
(6)本人的湖南省電子“健康碼”和本人親筆簽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見附件2,自行下載填寫打印);
(7)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B類、C類崗位需提供瀏陽戶籍相關資料。C類崗位還需提供在瀏陽市內兩年全日制中小學校(含全日制中職學校)學科任教經(jīng)歷證明(幼兒園崗位可為瀏陽市轄區(qū)內幼兒園學科任教經(jīng)歷)、任教期間學校發(fā)放工資的銀行流水<須加蓋銀行專用章>或發(fā)放工資憑證復印件<須加蓋工作轄區(qū)主管初級中學財務專用章>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非瀏陽籍的,還須提供包括戶口簿、結婚證等相關資料。
4.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考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
5.資格復審由瀏陽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十、考核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考核。
2.考核以片段教學方式進行,其中中小學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和幼兒教師崗位考核采取片段教學與基本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以上崗位基本技能成績占考核成績的30%?己擞蔀g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瀏陽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3.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其中片段教學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80分(含80分),即片段教學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進入體檢程序。
4.考核人員名單及考核的時間、地點、規(guī)則、結果將在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布并通過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
5.考核由瀏陽市教育局和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十一、總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和考核成績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總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shù)點后三位數(shù)),總成績相同時按考核成績高低確定排序。
十二、體檢
1.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如總成績出現(xiàn)相同分數(shù)時,則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體檢的情況,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總成績出現(xiàn)相同分數(shù)時,則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遞補不超過兩次。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執(zhí)行。
3.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4.體檢由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瀏陽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十三、考察(含資格終審)
1.體檢結束后,由瀏陽市教育局對體檢合格者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同時進行資格終審)等形式進行認真、扎實、全面的考察。
2.出現(xiàn)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考察的情況,導致該招聘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總成績出現(xiàn)相同分數(shù),則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遞補不超過兩次,經(jīng)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十四、錄取、聘用
1.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錄取人員。
2.擬錄取人員名單在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3.所有錄取人員需與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訂最低服務期限協(xié)議書,在瀏陽市的最低服務期限為五年,未滿最低服務期限不能調出瀏陽市工作。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有以下行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調離本單位;②參加外縣(市、區(qū))公開選調考試等;③辭職。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務年限,擬錄人員須賠付相關違約金,服務年限每少一年的違約金為人民幣貳萬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
十五、有關規(guī)定
1.錄取人員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能提交個人檔案或不到單位報到上班的,則視為自動放棄。
2.本次招聘工作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加考試。如出現(xiàn)弄虛作假、違紀違規(guī)、隨意放棄的情形,記入瀏陽市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參加瀏陽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須在考試結束后三天內向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書面說明)。
十六、其他事項
1.根據(jù)瀏陽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規(guī)定,機關事業(yè)單位新招聘人員經(jīng)認定為“專業(yè)英才”的,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職稱)10萬/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副高職稱、或注冊類執(zhí)業(yè)資格)3萬/年、全日制本科生1萬/年的標準發(fā)放生活補貼和租房補貼,在瀏陽落戶并首次購房的,分別給予6萬元、3萬元、1萬元的購房補貼。
2.招聘工作由瀏陽市教育局和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有關部門配合,市紀委監(jiān)委駐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駐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監(jiān)督。同時,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考務咨詢電話:
0731—83682133(瀏陽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731-83682013(瀏陽市紀委監(jiān)委駐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
0731-82875809(瀏陽市紀委監(jiān)委駐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
0731-83611642(瀏陽市紀委信訪室)
網(wǎng)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731-83649110(瀏陽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瀏陽市教育局
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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