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人員的確定。
(1)免筆試的應聘人員,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嚴格審查和篩選,按招聘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崗位,又確實需要進人的,必須經主管部門同意,報市、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面試人員確定后,招聘單位將面試人員名單及其資料報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對不入圍面試的報考人員,招聘單位負責通知其本人。
(2)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由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單位的招聘人數,按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崗位計劃與報考人員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名出現分數排名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僅參加單科筆試的人員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崗位,又確實需要進人的,必須經主管部門同意,報市、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2.面試資格復審。凡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攜帶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面試公告為準)到招聘單位(縣(市、區(qū))轄學校到縣(市、區(qū))教育局)進行現場驗證,經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特崗教師)必須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招聘單位要認真核對應聘人員在《報名登記表》上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應聘人員因須提供的證件(如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準考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實的,或者應聘人員在《報名登記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招聘單位對面試人員驗證工作必須認真負責,如因驗證工作不嚴造成失誤的,由招聘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對資格復審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需出具書面聲明)的應聘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面試人員統(tǒng)一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公布,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以書面形式將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通知招聘單位,然后由招聘單位以書面形式或電話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3.面試形式。面試采取專業(yè)測試(試講或實際操作)方式進行,市直屬幼兒園和小學教師崗位還需加試才藝能力展示項目。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tài)、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間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確定,面試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自行安排。)
5.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考生可當場向主考官確認本人成績。面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以1:1進行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還要達到所在考場的平均分,否則,不能確定為考核人選。
五、總成績確定
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yōu)榭偝煽儭?/P>
六、考核
(一)招聘單位從筆試、面試均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如末一名出現并列排名,未能確定考核人選的,由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通過加試專業(yè)知識等辦法確定考核人選)。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著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遵紀守法情況、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己艘闪⒖己斯ぷ餍〗M,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準確把握被考核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己私Y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明確提出考核意見,提交單位領導班子討論通過,報主管部門核準。
(二)考核方法參照公務員錄用的考核方法執(zhí)行。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核人選。
(三)考核工作結束后,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將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七、體檢
(一)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招考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到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三)體檢由市、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與監(jiān)督,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八、公示
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從考核、體檢都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序以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員,經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應對照擬聘崗位的招聘條件,公布擬聘人員相關信息及監(jiān)督電話等。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招聘單位要及時進行復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公示后,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人選。
九、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
公示期滿后,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經過第一階段的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崗位的,各縣(市、區(qū))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并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可自行組織一次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復征志愿補充招聘信息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發(fā)布,開展調劑補充招聘的報名工作。
十、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
(一)補充招聘條件。參加了2017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且取得筆試成績的考生(含報考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教師崗位,專業(yè)對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教師資格的,免筆試的考生),可以參加補錄。已確定為擬錄用人員不能再參加補充招聘,一經查實一律取消當年聘用資格,并作誠信記錄備案。補充招聘時,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補充招聘職位;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補充招聘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原報考免筆試崗位的考生只能報考免筆試崗位的補充招聘。
(二)有關時間節(jié)點。
1.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時間:8月4日。
2.復征補充招聘網上報名時間:8月7日9:00至8月8日17時30分。
3.資格審查時間:8月10日前完成,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報考崗位的,允許改報。
4.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由各縣(市、區(qū))自行組織完成。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的標準條件設置,參照第四(二)、五、六、七、八條執(zhí)行。
(三)其他事宜。如補充招聘結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師的崗位,各縣(市、區(qū))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并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可根據情況自行組織二次補充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