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jù)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營山縣教育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因考試總成績相同影響人員取舍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采取加試(加試方式為面試,下同)辦法確定體檢人員,將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營山縣教育局組織,并在選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提前5天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通知,請注意查閱。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單位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作自動棄權處理且責任自負。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營山縣教育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體檢遞補人員出現(xiàn)成績并列,則采用本條第(一)款的辦法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體檢遞補人員名單由營山縣教育局在體檢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布,請注意查閱。
六、考察
營山縣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考察對象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以下材料:畢業(yè)證原件、學位證原件(有學位要求的崗位)、教師資格證原件、人事檔案、身份證原件。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營山縣教育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報送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報考單位、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確認,在任一時間和環(huán)節(jié)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含公示后)因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人員由營山縣教育局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能證明完全符合公招條件的所有證書、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個人檔案)送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核確認。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公招的規(guī)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及檔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報送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人員因棄權、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條件取消聘用資格出現(xiàn)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根據(jù)報考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學校(崗位)。同一崗位若有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選擇,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采取抽簽的辦法確定選聘順序,選崗時間及要求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另行公布。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參加選擇聘用學校的,責任自負。
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及時辦理聘用手續(xù)。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年限不足5年的,不得流動。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jiān)察廳印發(fā)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營山縣教育局在本公告指定的網(wǎng)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wǎng)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選擇聘用學校、辦理聘用手續(xù)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條件系指從報名起至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報考者均須符合招聘條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種證件須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取得時間內取得并實際持有。
5.招聘學校、營山縣教育局、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一、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5141851
《教育公共基礎》筆試考務及準考證打印等咨詢電話:0817-2810427(南充市人事考試指導中心)
公告、政策咨詢電話:0817-8377693(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
招聘條件及其他科目考試咨詢電話:0817-8213850(營山縣教育局人事股)
監(jiān)督電話:0817-8331505(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室)
附件: 1.營山縣2017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校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營山縣2017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學校及崗位(人數(shù))一覽表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營山縣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