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取準考證時間:2017年2月6日-2月7日。
2.筆試時間:2017年2月9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到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內容:重點考查考生對學前教育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教學技能、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運用能力。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命制,時間100分鐘,滿分100分!
4.公布筆試成績時間:2月12日。筆試成績將在察布查爾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xjcbcr.gov.cn/)上公示。
5.面試入圍的確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出現(xiàn)空缺崗位列入調劑崗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若有放棄者,可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面試
1.面試時間:2月14日—2月18日。
2.面試地點:以面試準考證為準
3.面試方式:另行通知
4.面試結束后,將于2017年2月19日公布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
5.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40%+面試×60%
6.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需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候考地點集中。
(2)面試時,考生需提供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面試結束時原件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實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
(4)考生凡在面試環(huán)節(jié)弄虛作假的,一旦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六)體檢(時間:2017年2月20日)
參加體檢人員以考試總成績排名按1:1的比例確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安排,體檢標準按照《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調劑
服從調劑、面試成績合格但未聘用人員可列入州直調劑范圍,由州人社局、教育局負責調劑。
三、聘用及待遇
(一)應聘人員被聘用后,全部實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單位同被聘用人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年度考核合格人員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可續(xù)簽(不超過三年)。工資按照新招聘特崗教師標準發(fā)放,同時根據國家、自治區(qū)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按期足額交納各項社會保險,經費由縣市財政統(tǒng)一解決。
(二)被聘用人員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在聘用后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三)被聘用人員在三年內應積極參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崗教師考試、事業(yè)單位招聘和公務員考試。
(四)對違反相關紀律規(guī)定、不適合工作崗位要求的,按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項
(一)考生在報名前應認真閱讀簡章有關要求和招聘崗位的各項條件,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和要求報考。凡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和要求的及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考生在填寫《報名表》時應認真核實聯(lián)系電話。招聘考試期間,考生如更換聯(lián)系電話,務必及時通知報名聯(lián)系人,并且保持電話暢通,因考生所留聯(lián)系電話有誤或無人接聽、停機等其他自身原因影響考生考試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因個人原因影響考試資格的后果自負。
(四)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參與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的程序和原則,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監(jiān)督電話:
察布查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辦公室
0999-3626532轉804
察布查爾縣教育局紀檢辦公室0999-3624970
附件:
察布查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察布查爾縣教育局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