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試行)的有關(guān)規(guī)定,經(jīng)江干區(qū)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評議、審查并經(jīng)過公示,下列人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各項要求和條件,分別獲得幼兒園、小學(xué)、初級中學(xué)教師資格,現(xiàn)公告如下:
姓名 |
學(xué)科 |
資格種類 |
認定結(jié)果 |
備注 |
黃詩思 |
幼兒園 |
直接認定 |
國考 | |
王鳳麗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通過認定 |
|
陸蓓君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直接認定 |
國考 |
戴燕萍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通過認定 |
|
馬娟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通過認定 |
|
徐芬娟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通過認定 |
|
周婷婷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通過認定 |
|
湯敏霞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通過認定 |
|
楊芳芳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通過認定 |
|
李麗莉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直接認定 |
師范 |
吳宇婕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直接認定 |
國考 |
李平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通過認定 |
|
方春香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通過認定 |
|
王佳麗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通過認定 |
|
張琳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通過認定 |
|
謝小華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直接認定 |
國考 |
李玲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直接認定 |
國考 |
吳孝仙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直接認定 |
國考 |
邵倩倩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通過認定 |
|
李心怡 |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通過認定 |
|
方赟 |
數(shù)學(xué) |
直接認定 |
國考 | |
姚彩仙 |
美術(shù) |
小學(xué)教師 |
通過認定 |
|
董曉敏 |
外語 |
小學(xué)教師 |
通過認定 |
|
華方梅 |
美術(shù) |
小學(xué)教師 |
直接認定 |
國考 |
崔春玲 |
信息技術(shù) |
小學(xué)教師 |
通過認定 |
|
沈瑜 |
美術(shù) |
小學(xué)教師 |
直接認定 |
國考 |
嚴萍 |
語文 |
小學(xué)教師 |
直接認定 |
國考 |
袁元 |
數(shù)學(xué) |
小學(xué)教師 |
通過認定 |
|
王麗娜 |
外語 |
小學(xué)教師 |
通過認定 |
|
李麗媛 |
語文 |
小學(xué)教師 |
通過認定 |
|
許吟雨 |
數(shù)學(xué) |
小學(xué)教師 |
直接認定 |
國考 |
方園園 |
外語 |
小學(xué)教師 |
通過認定 |
|
胡瀟雯 |
數(shù)學(xué) |
小學(xué)教師 |
直接認定 |
國考 |
陳龍女 |
語文 |
小學(xué)教師 |
通過認定 |
|
范腳娟 |
外語 |
小學(xué)教師 |
通過認定 |
|
韓霏 |
美術(shù) |
小學(xué)教師 |
通過認定 |
|
蔣榮珍 |
社會 |
小學(xué)教師 |
直接認定 |
國考 |
馬曉勤 |
語文 |
小學(xué)教師 |
直接認定 |
國考 |
滕雁 |
語文 |
初中教師 |
直接認定 |
國考 |
江燕 |
外語 |
初中教師 |
通過認定 |
|
田甜 |
外語 |
初中教師 |
通過認定 |
|
周沛燕 |
語文 |
初中教師 |
通過認定 |
|
俞卓杰 |
體育 |
初中教師 |
直接認定 |
師范 |
李慶蕾 |
數(shù)學(xué) |
初中教師 |
直接認定 |
師范 |
胡恩波 |
科學(xué) |
初中教師 |
通過認定 |
|
劉曉婷 |
數(shù)學(xué) |
初中教師 |
通過認定 |
|
金斐斐 |
語文 |
初中教師 |
通過認定 |
|
何炎雯 |
信息技術(shù) |
初中教師 |
通過認定 |
|
陳丹 |
外語 |
初中教師 |
通過認定 |
|
趙容嬌 |
數(shù)學(xué) |
初中教師 |
通過認定 |
|
鄭利燕 |
語文 |
初中教師 |
通過認定 |
|
吳暉 |
外語 |
初中教師 |
通過認定 |
|
崔文琴 |
思想品德 |
初中教師 |
通過認定 |
|
胡靜靜 |
外語 |
初中教師 |
通過認定 |
|
趙文婧 |
外語 |
初中教師 |
直接認定 |
國考 |
謝平 |
外語 |
初中教師 |
通過認定 |
|
陳力 |
物理 |
初中教師 |
直接認定 |
國考 |
石瑩 |
心理教育 |
初中教師 |
通過認定 |
|
陸建華 |
思想品德 |
初中教師 |
直接認定 |
師范 |
請以上人員于6月4日至6月8日,攜帶身份證、受理通知書到江干區(qū)行政服務(wù)中心領(lǐng)取教師資格證等有關(guān)材料。
本人不能親自來的,需書寫委托書,由委托人憑書面委托代領(lǐng)。
沒有獲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請于6月4—8日到江干區(qū)行政服務(wù)中心退回本人資料
地址:錢潮路12號(江干區(qū)文體中心內(nèi))
公交車:9、105路(富春路錢潮路口)106路(錢潮路錢江路口)84路(錢潮路之江路口)
聯(lián)系人: 夏老師
聯(lián)系電話:87654136
領(lǐng)證時間:上午8:40——11:40
下午14:00——17:00
杭州市江干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指導(dǎo)中心
2012年5月27日